昆 明 学 院
关于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昆明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文件的通知》(昆院人[2018]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学校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程序
1、学校各单位认真学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学习贯彻《昆明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暂行办法》、《昆明学院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昆明学院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昆明学院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及《昆明学院专职辅导员申报评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技术职称实施细则(试行)》。
2、根据《昆明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教学院系申报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的教师按从事专业的一级学科向所在院系申报;行政管理部门的教师按从事专业学科到相应的教学院系进行申报。
研究系列、特殊人才和其他系列的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直接交到人事处。
3、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含原件、复印件)包括:《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份(A3打印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学历、学位证书(附学历验证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学任务书(以教务处提供为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封面、目录、文章、封底);参与科研项目书;发明专利证书;小1寸照片1张等。
提交的申报材料中,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单独打印外,其他支撑材料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成册。支撑复印件要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当中填写内容相符,并按照评审表中所填顺序进行装订。
申报正高、副高级职称的教师,需提交二篇(一式二份)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要公开发表,必须是独撰或第一作者),单独打印成册,送交校外专家进行学术水平鉴定。填写《昆明学院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情况表》。
4、各教学院系成立评审小组,根据“暂行办法”’和“评审条件”的内容和规定,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认定。综合本人的教学工作、学生工作以及科研成果等给出明确的推荐意见,填写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中,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经院系评审小组审核通过,按申报级别排列出顺序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全部材料和排名顺序报到人事处上评审会进行评审。
5、通过各教学院系评审小组评审的申报人,需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网上办事”栏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进入系统进行网络申报。填写网上申报材料时要真实有效,所填内容必须附纸质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并按填写顺序装订成册。通过审核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直接从系统生成打印成册(A3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二、时间安排
1、各院系在5月30日以前收齐申报材料交评审小组,6月10日以前交到人事处。
2、申报研究系列、特殊人才和其他系列的教师,于5月30日以前将全部材料交到人事处。
3、学校中级职称评审会于9月中旬召开。
4、学校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审会于10月中旬召开。
三、其他
1、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人社厅的相关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不再作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方面的要求。
2、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人社厅的规定,不再收取职称评审费。但是申报高级职称的专家论文鉴定费由个人承担,由各院系收齐后在报送材料时统一交纳。
3、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具体内容可在校园网人事处网页“政策法规”、“下载专区”等栏目查询下载。
联系人:罗雪红电话:65098054
昆明学院人事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