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昆办发〔2018〕23 号),现就 2019 年昆明市“春城计划”“春城学者”专项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布局和任务安排,坚持党管人才,统筹实施;坚持服务发展,发挥作用;坚持高端引领,示范带动;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坚持协同推进,权责统一。把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学术一流的人才选拔出来,为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2019 年昆明市“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春城学者”专项申报评审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二、申报项目和方式
(一)申报项目
“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春城学者”专项。
(二)申报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1:“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春城学者专项实施细则(试行)),报经所在单位审核,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意见,以及市级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后,将申报书和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并附相应电子文档。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 7 月 10 日至 9 月 10 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10 日。
五、申报条件
申报“春城学者”专项,须为昆明市行政管辖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全职工作 2 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已列为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人员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能申报。
(一)基本条件
1.一般 55 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事业单位二级岗,或者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省政府特殊津贴。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严谨务实学风。
3.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研究团队和实验条件,坚持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
(二)核心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3.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4.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主要技术负责人。
5.在昆明市各个领域取得重大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科研学术居国内国际领先水平,取得同行公认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
(三)放宽条件
到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工作的人才,申报“春城学者”专项,年龄条件放宽 2 岁、职称条件降低 1 档,入选后在申报县(区)连续、全职工作时限减少 1 年。其他具体要求按照《“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昆办发﹝2019﹞23 号)及《“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春城学者专项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甦、徐文龙
联系电话:0871-63164568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 7 号楼四楼 468-2 室
附件:
1.“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春城学者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2.“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申报书(春城学者专项)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19 年 7 月 10 日